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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家用燃气灶有严格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所有类型的灶具必须安装熄火保护装置,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具禁止上市销售。”近日,在丹寨县一家燃气灶经营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仔细检查了正在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发现部分燃气灶具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属不合格产品。
为进一步强化燃气器具及其配件安全使用规范,加强对家用燃气灶具、管、阀等产品质量监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丹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燃气器具及其配件产品市场展开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以五金百货店、家用电器专营店、商场超市等经营门店为重点,对家用燃气灶及其配件产品等经营单位逐户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燃气灶及其配件是否有厂名厂址、CCC认证标志、合格证等;严厉查处销售来历不明、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向经营者普及家用燃气器具国家强制性标准知识及相关产品销售、安装、使用知识,督促经营者遵守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把好产品质量和安全关。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检查家用燃气器具及其配件门店12家,没收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家用燃气器具45台,立案7起。下一步,该局将追查不合格家用燃气灶具进货源头,并对销售不合燃气灶具的商家依法进行处罚。
供稿 丹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谢官梅
一审 邹燕
二审 石开恒
三审 陈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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