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新生入学复查

来源:河南省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2023-04-28 17:59:55


(资料图片)

新生入学复查  65.新生入学后,高校应认真组织复查并负责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考生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

标签:

Copyright   2015-2023 华夏晨报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9675号-37   联系邮箱:435 227 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