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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一次性收费或充值限额!7月1日起执行

来源:九宫八卦 发布时间:2023-04-11 09:06:58

日前,由广东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联合制定的《广东省规范面向中小学生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正式出炉。《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2023年7月1日起,各地、各单位将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常态化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工作。


(相关资料图)

广东省教育厅介绍,《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权益,并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而制定。全面规范非学科类培训,使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进一步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在收费方面,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各不同职能部门分工明确

坚持服务育人、问题导向、内外联动和部门协同是《实施方案》的四大基本原则。提出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的公益属性,着眼提高培训质量,充分发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培养学生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的积极作用。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着力破解非学科类培训在标准、价格、安全、质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校外培训治理水平,切实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统筹校内与校外教育,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增加非学科类学习供给,同步深化非学科类培训治理,更广泛地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同时,针对非学科类培训行业属性突出、种类繁多等特点,健全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高效联动、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形成治理合力,提升治理效能。

《实施方案》同时明确了不同职能部门的分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与相关部门对非学科类培训共同进行日常监管、行政执法,指导学校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部门重点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执行行业标准、日常巡查、政策宣传、投诉举报处理和线索移交等工作,对涉嫌违法违规开展非学科类培训的依法移交给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行政等部门重点做好收费政策制定等工作;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反治安管理、网络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保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民政部门重点做好非营利性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管理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营利性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价格收费、广告宣传和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监管工作;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金融机构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等主管部门做好预收费管理和上市融资管控等工作;网信、电信主管部门配合做好线上机构监管工作;消防救援部门重点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有关行业协会、群众团体、科研院所等要发挥专业支撑作用,开展监测评估研究,充分利用行业资源助力中小学校开展学生实践和教师培训活动。

明确一次性收费或充值限额

《实施方案》显示,此前广东省科技厅、文化和旅游厅和体育局分别会同教育厅制定了《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广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各地级以上市可遵照省级设置标准执行,也可参照省级设置标准制定本地的实施细则。

师资方面,则要求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具体由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科技厅明确)或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含民办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厉查处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中小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

准入程序要求实施非学科类线下校外培训的机构,由属地县(市、区)行政审批机关或者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及审批。仅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非学科类线上校外培训的机构,由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受理设立申请及审批。

培训内容及时间方面,要求全面落实《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培训材料的全流程管理,强化对培训材料的审核、备案管理和抽查巡查,确保培训方向正确。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同时,培训机构收费应当明码标价,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厉查处虚标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实施方案》表示,学校教育是主阵地,各地各校要加快构建“双减”背景下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坚持减轻负担与提质增效并重,整体提升学校育人水平,促进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

实施方案将分四个阶段落实

据介绍,《实施方案》将分为四个阶段落实。今年4月30日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明确本级非学科类培训监管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政策宣传、全面排查、办学许可证申报和受理工作。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各有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做好部署动员。5月1日至5月31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行政部门开展非学科类培训巡查监管,督促不符合设置标准的机构全面对标整改。6月1日至6月30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巡查工作进行汇总梳理,及时总结经验,并于6月30日前,将本市非学科类培训巡查和监管总结报告报送省教育厅。总结报告应包括巡查和监管的基本情况、执法成果、问题发现、工作计划和工作建议等内容。7月1日起,各地、各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常态化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还提出,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将规范非学科类培训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摸清底数,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作用,坚持统筹部署、分工协作、联合行动,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举措,加强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确保各项工作务实有效。全国“双减”工作试点城市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敢于先行先试,探索有益经验。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加强对各地政府的督导考核力度,定期对各地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广东省教育厅与相关部门将适时开展明查暗访,加强针对性指导。同时,要求各地市加强对规范非学科类培训的督导评估,建立问责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来源 | FM1052羊城交通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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